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实地考察、环境检测、产品鉴定、签定标志使用协议等一系列严格的评价和审核程序,符合条件后才能最终获得。因此,具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国内各类市场均可享受质量免检待遇。
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有许多详细、具体的要求。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产地应选择在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地区,尽量避开繁华都市、工业区和交通要道,多选择在边远省区、农村。产地大气、水、土壤等因素质量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标准。
生产资料使用和生产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和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对人、畜和环境无不良影响,符合生产绿色食品的相应使用准则。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标准。
产品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和卫生品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微生物要求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标准和限定指标。
此外,产品包装除食品包装基本要求外,在包装装璜上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