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我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检查档案、核查人数、听取汇报、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抽查谈话、个别辖区集中上课教育等方式,对全县444人(其中缓刑346人、假释88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2人)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考察。通过考察,我院发现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公益劳动开展不到位、没有实现分级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协作不够、矫正对象复杂导致矫正工作难度加大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协同县司法局等单位要求各乡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两高两部联合出台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三门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职能、社区矫正小组的矫正工作职责,健全村(社区)帮教组织网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陈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