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规定?
1. 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仅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 根据贷款计算公式得出的可贷款额度低于以下标准:夫妻双方共同正常缴存时额度为4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时额度为25万元,可贷款额度可分别按照40万元和25万元计算。
3. 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6个月的,按单方缴存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吗?
以下贷款人群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可上浮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1. 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评为四星、五星“台州技工”和浙江工匠,出站留台博士后、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确定。
3. 全日制硕士、本科(技师)、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4. 缴存人购买经住建部门认证的绿色低碳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确定。
5.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缴存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其中,二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30%确定;三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可按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确定。
6. 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青年人(40周岁以下),其贷款额度可按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30%确定。
7. 对近2年内出售本市存量住房并“以旧换新”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其贷款额度可按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确定。
8. 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上浮比例不叠加计算。
三、贷款额度还有什么其他规定吗?
1.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首付款金额、房票金额三者中的最高者之和,不得超出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所有的权利价值。
2. 贷款额度可根据职工还款能力调整。还款能力应综合考虑借款人基本生活费、家庭负债及担保负债等情况综合评估。贷款申请人还贷能力不足的,须相应降低贷款额度,确保信贷风险可控。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 办理地点:1.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8-40号窗口; 2.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农商行、浙商、招商银行合作网点。
(二) 咨询电话:0576-83339252; 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