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民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天“狱”中缘走上贩毒路
  □本报记者  陈佳  通讯员  鲍国庆  林利军

  数名涉毒人员在拘留所里“巧遇”,并为之后的毒品经营埋下伏笔。6月19日,侯某、丁某、郑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被我县警方移送起诉,该团伙涉及的毒品交易有100余克。

  拘留所结缘,成了毒品生意伙伴

  2012年11月13日,我县的郑某、丁某等人,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同年10月31日,县公安局巡特警在福建人侯某的车上查获一小包毒品,侯某被拘留。在拘留所,郑某、丁某、侯某被关押在同一个监室。 

  再过3天,侯某就拘留期满了。3人在拘留室里聊天。侯某吹嘘自己老家毒品质量好,让两人出去后找他。 

  12月初,出狱没几天的郑某迫不及待地拨通了侯某电话。侯某心领神会,当下邀请他们去福建。于是,郑某让徒弟阿朋租来一辆轿车,来到福建。 

  次日上午,侯某卖给郑某数克冰毒,让他回家试着卖。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郑某、丁某先后多次往返福建,随行人员也不断变化。郑某、丁某将从侯某处购买的毒品在三门进行倒卖,发展下线。

  看到“钱景”,身边人纷纷下水

  丁某原先搞养殖和做小工程生意,他的妻子小玲在镇上经营一家美容院,小日子过得不错。但自从染上毒瘾,丁某的生活发生了逆转。一开始,丁某从宁波等地进毒品,偷偷摸摸瞒着妻子。后来,可能是看到经营毒品的“钱景”,妻子被他拖下水,美容院逐渐发展成为毒品门市部,向上门的客人兜售毒品。店里的服务人员毛毛以及打杂人员陈某等人也加入销售行列。 

  郑某与丁某很早就认识,现在又是毒友加合伙人。郑某也有自己的销货渠道,他有时与丁某是生意伙伴关系,有时也帮丁某送货,充当一下“小弟”。 

  郑某原先是开挖机的,招了阿朋当徒弟。平时阿朋对他言听计从。郑某觉得阿朋诚实可靠,出门时喜欢带上他,去买卖毒品时也这样。一开始,阿朋对毒品有种本能的抗拒,后来次数多了,阿朋心里的防线就松懈下来,觉得干这行也没什么大不了。

  警方跟踪守候,毒贩被一网打尽

  丁某、郑某干的这些勾当自以为神鬼不知,却不知早已被警方盯上了。在2012年11月份两人落网时,因为没有掌握其他直接证据,警方只能把他们作为一般吸毒人员处理,但并没有对他们放松警惕。 

  禁毒大队林警官于今年1月接手这起案子,为全面掌握丁某等人活动情况,林警官想了很多办法。那段时间,他时常穿便服,骑着电瓶车,对嫌疑对象进行跟踪,观察他们的接触人员。由于嫌疑人员行踪飘忽不定,林警官曾接连几天跟踪、守候到凌晨三四点钟。通过暗中工作,警方发现该团伙涉及人员众多,上下线分支情况比较复杂。福建人侯某也在此刻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今年3月14日凌晨,海游派出所根据举报采取行动,在西区一宾馆内抓获丁某、郑某、侯某3人。当天,禁毒大队联合六敖派出所分头抓获毛毛、小玲、章某、陈某4名涉案人员。随后几天,其余相关涉案人员也相继落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民生新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网人网事
   第06版:人文三门
   第07版:专版
   第08版:品牌港
   第09版:检察之窗
   第10版:综合
   第11版:职务犯罪预防
   第12版:队伍
三天“狱”中缘走上贩毒路
天台青梅中学面向我县招收一名全免费普高生
炎炎夏日,这些食物可以消暑
葡萄熟了
水泥车避让小轿车侧翻
手机“克隆”条形码可开储物柜
10元尝鲜——康王健脑洗发养发
急救窍门(二十五)
新三门民生新闻03三天“狱”中缘走上贩毒路 2013-06-29 2 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