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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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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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
审前社会调查织密社区“监管网络”
  近日,我院监所科对监内服刑人员叶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后出具不宜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截止5月底,我院监所科共审查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54份,出具不宜适用社区矫正意见12份。确保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是指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拟对刑事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罪犯的个人情况、一贯表现和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调查,由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后向委托机关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是否实行社区矫正的建议的活动。

  为了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审”、“矫”工作的无缝衔接,我院从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精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以被告人(或罪犯)为中心,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告人的全部面貌。我院对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进行全程监督,并书面审查调查结果,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陈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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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门综合10审前社会调查织密社区“监管网络” 2013-06-29 2 2013年06月2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