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要大力宣传我县海洋与渔业的发展及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全县上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精神风貌,为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作品主要内容
参赛作品要以“海洋、渔业”事业为题材,具体内容包括工作剪影、海洋文化、生活瞬间和自然神韵等内容。
工作剪影:以反映服务“三渔”内容或反映港口开发、海运事业、船舶产业、海洋工程、海洋保护和海岛旅游等内容为主。
海洋文化:以展示渔村风貌、渔业发展和渔民习俗等内容为主。
生活瞬间:以反映海洋、渔业工作者和渔民多彩的业余生活,休闲渔业欢乐场面等内容为主。
自然神韵:以表现海洋生态、海洋风貌等大自然美景为主。
三、作品要求
(一)征文要求:
参赛对象为全县中、小学生;
体裁不限,中学组不超过1500字,小学组不超过1000字;
征文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并注明参赛者姓名、学校、班级以及联系电话。
(二)摄影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全县广大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规格不小于7寸(同时提交电子文本),每幅应有题目;
3、参赛作品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拍摄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等。
(三)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不再退还,作者要保留好底稿和电子稿;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创作,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提供者自负。
3、参赛作品打印稿寄送至县新闻中心编辑部,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地址:xsmhejun@163.com )。联系电话:89333330。
四、截稿日期:
2010年9月1日。
五、奖项设立:
征文和摄影比赛分别设置奖项,对部分获奖作品在《新三门》报纸和《三门新闻网》上予以刊登。
征文比赛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各设立奖项如下:
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3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200元;
优胜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摄影比赛设立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胜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六、作品的评选和使用:
本次大赛将邀请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活动中免费使用。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新闻中心县教育局
县摄影家协会
201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