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准,对立案、批捕、公诉等多个环节进行“纵伸式”管理和全方位监督,同时建立以检察官动态考评管理为中心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突出层级管理和动态管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捆绑式”责任追究机制。
在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该院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深入推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投资兴建了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立案、批捕、公诉等程序一律通过网络运行,增强了对案件监管的透明度。其次建立严格的办案监督模式,强化纪检组、政治处等部门的教育、监督、考评、管理职能,构筑“大监督”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建立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三个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领导班子连带责任追究制,中层正职“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全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并建立干警工作业绩考评制度。
另外,该院大力推行办案方式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公诉介入侦查试行办法》。推动县人大通过《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我省县级人大首次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立法。制定《兼职公诉人试行办法》,在全院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立体作战的公诉办案新格局,现该制度已被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为防止和抵制说情风,制定《说情报告制度》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检察干警制约和监督。
经过多年的努力,县检察院检察业务与干警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批捕案件没出现错捕、漏捕现象,公诉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率达100%,检察队伍也多年保持了“零”违纪记录。 (陈治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