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困难党员住房困难问题,让农村困难党员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县委决定深化农村生活困难党员“安居工程”,通过新建、修缮等方式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关于深化农村困难党员“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三组通〔2016〕21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将符合“安居工程”援建条件的援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真相。如有符合援建条件的农村生活困难党员未列入援助对象名单的,也可一并反映、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起到2025年5月20日止。
联系单位: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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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