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珠岙镇人,今年41岁,在浦坝港镇上班。两镇相隔六七十公里,平时,郑某都依赖助力车上下班。
7月21日上午,郑某发现助力车油箱快见底了,于是进了珠岙加油站。在自助加油区,他先给助力车加满了汽油,又自作聪明,从车上拿下一个铁油桶加油。
郑某不知道的是,这个举动给自己惹了麻烦。因为,散装汽油不是想买就能买的,购买前需办理实名登记。
加油站员工看见后,劝阻了郑某,并向他解释,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明。郑某以为对方有意刁难,趁着对方没注意,拎上散装汽油就扬长而去。他没料到的是,加油站员工报了警。之后,珠岙派出所开始搜寻郑某。当天下午,郑某主动投案自首,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3天。
警方提醒:购买散装汽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必须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经实名登记后方能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