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洪先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缺少俩被告系夫妻关系的证明。于是,该院开具了一份调证函,洪先生拿着调证函前往县民政局,顺利调取了俩被告的夫妻关系证明。
“以往常有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却又不能准确提供对方当事人具体的婚姻登记情况,往往会影响立案审查及诉讼的顺利进行。”该院立案庭副庭长楼呈飞告诉记者,为方便诉讼,去年10月份,该院通过与县民政局沟通,联合建立了当事人婚姻登记查询制度,规定凡是到该院起诉的当事人,只需凭立案庭出具的介绍信即可从县民政局获取被告方的婚姻登记证明。
据了解,该制度推行3个多月以来,该院共为3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开具了介绍信,此项便民举措也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