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民生·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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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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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借条起纠纷 前婆媳对簿公堂
  □ 本报通讯员 杨甜甜 叶春娟 记者 李超

  儿子锒铛入狱,父亲为子赎罪将家产尽数变卖,家境一落千丈。如今为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已经和丈夫离婚的媳妇小英(化名)与年近花甲的婆婆许某对簿公堂。近日,县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判决一起婆媳借款纠纷案。

  缘起:婆婆立据借走10万元 

  2012年9月,1986年出生的小英与小张结婚。谁知半年后,两人便协议离婚。

  原来,小张原为某商业银行职员,因赌博亏空诈骗400余万元,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其父老张助儿逃匿,也以窝藏罪被判处拘役。

  小张入狱后,离婚后的小英上门,要求许某归还10万元借款。据小英介绍,2012年10月,许某以家里做生意为由向自己借了10万元,并将钱转到公公老张的账户内,并由许某当场出具了一份借条。

  面对小英的催款,许某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归还,小英无奈只好将昔日婆婆告上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争执:10万元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债权

  对于小英的起诉,许某辩称借款确是事实。但借款的时候,小英与儿子小张还是夫妻,10万元是儿子结婚的礼金,应属双方的共同债权,小英只能主张其中一半金额。此外,2013年4月,自己汇了50700元到小英信用卡账户,这笔钱可以用来抵消本案的借款,请求法院驳回小英的请求。

  小英说,10万元是自己辛苦工作所赚,并不是许某所谓的结婚礼金,所以小张不享有一半份额。另外,那张信用卡一直是小张以她的名义在使用,自己并没有使用过该信用卡,所以许某帮忙还款,也是被小张透支使用,与本案借款无关。

  为查清借款的相关事实,主审本案的叶法官特地到小张服刑的监狱作了调查。在法官的详细询问下,小张表示这笔借款是他与小英结婚时收取的礼金,是夫妻共有的债权,而许某口中的信用卡是他以小英的名义办理,一直是他在保管使用,50700元的还款是他透支使用后让母亲代为归还的。

  判决:婆婆应当全额归还借款

  法院审理后对小英的诉讼请求基本予以支持。法官认为,10万元借款发生在小英和小张婚姻存续期间,两人没有就婚内所得财产或债权进行约定,小英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是她个人的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作为夫妻共同的债权。但本案借款是以小英的名义出借给许某的,对外小英享有独立诉讼的主体资格,对内如果小张有所主张,可以另行向小英追偿。

  同时,根据小张的陈述,法院认定许某归还信用卡欠款的50700元与本案讼争的借款无关,不能予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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