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国家允许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在招标价的基础上加成15%,用来弥补医院正常运行费用,因此形成“以药养医”格局,老百姓医疗负担居高不下。
去年9月,浙江省政府将我县列入29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之一,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是改革的一项重点。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变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医院挖潜节支增效等途径弥补。
其中,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调整主要包括:增设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费、诊查费三项),其中门诊诊疗费由2.5元/次调整为10元/次,由医保报销7元,住院诊疗费由3元/次调整为15元/次;等级护理费由7元/日调整为20元/日,特级及其他护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50%;床位费按照现行3人间标准35元/日调整为40元/日;治疗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试、氧气、留置导尿、换药、推拿等;手术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市民关心的检验费、医疗仪器检查费等没有调整。
改革实施以后,老百姓得到了多少实惠?在县人民医院,市民林富昌告诉记者,他因耳痛到医院看病,共花了76元,其中药价57.11元,比原来下浮了不少。今年81岁的罗士龙因心脏病住进医院,记者帮他算了一笔账,老人药费若以每天300元计算,可比以前减少45元,而床位费、等级护理费、住院诊查费三项支出增加30元,总体略有下降。
据县人民医院医生介绍,根据其他地区的试点医院运营经验来看,平日主要以用药为主,检查治疗相对较少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成本会明显下降,而外科病人基本持平。
那么,医院会不会过度检查,从而增加收入?县卫生局副局长陈华华表示,政府部门将通过设定医保上限加以控制,并对医院实施综合性考评,加大医疗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