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县人民法院自10月1日起实行告诫、待岗制度。据悉,全院正式干警如果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将被依法辞退。
据了解,该制度规定,干警出现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作风不正派、群众观念不强等五种情形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事实,会同监察室对其实行告诫谈话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监察室备案。
其中,第二次告诫的,由监察室决定扣发三至六个月奖金,期间只发工资;第三次告诫的,由监察室决定待岗一至三个月,并扣发六至十二个月奖金,期间只发工资。一年内连续二次以上受到告诫谈话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一旦待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将被依法辞退。
县人民法院负责人称,该制度将促使全院干警增强责任意识与敬业精神,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司法为民。
(陈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