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消协工作人员介绍,4个月前的一天,陈女士正在家中看电视,因楼下有人找,没关电视就出了门。几分钟后回到家中,却看到火苗乱窜,火势猛烈。虽经抢救,整个屋子还是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
由于现场证据保留完整,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认定事故原因为电视线路短路。经过县消协与电视机生产厂家多次交涉协商,厂方与陈女士达成了补偿协议。
(何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