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人文·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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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3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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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蜊的美食文化
  ●仲馗

  蛤蜊,又可写作蛤蛎,一般来说,有两种理解。一种指双壳纲软体动物的统称,包括文蛤、蚌、花蛤等。另一种单指外壳卵圆形,颜色淡褐、边缘紫色的生活在浅海泥沙中的瓣鳃类软体动物。在“敢为天下鲜”的三门小海鲜中,专指后者,大多以养殖为主。它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铁、钙、磷、碘、维生素、氨基酸和牛磺酸等多种成分,属低热能、高蛋白、少脂肪、肉质鲜美的贝类海产品,富有“天下第一鲜”的美称。

  这名号,当然有来头,出自皇帝圣口。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路过扬州时,当地官员就拿蛤蜊敬奉皇上,想不到平日吃惯奇珍异味的乾隆,吃到蛤蜊后,口舌生津,即御封它为“天下第一鲜”。

  其实,帝王食蛤蜊,在我国由来颇久。有文字可稽的,上溯到西周。说西周君王常食“ 醢”。这醢,本指酱也。《魏书》解释,自酒米至于盐醢百有余品,皆尽时味。也就是说,在我国的食醢史上,尚有时味杂入。西周君王常食的“醢”——即杂入了蛤蜊肉。其味如何,不得而知,但从稍后人们对蛤蜊的神化中,可知它一定非常美味。东周战国时,人们将蛤蜊称作“西施舌”,越王勾践灭吴后,他的夫人为防西施回国论功得宠,威胁自己崇高的地位,便偷偷派人暗害西施,最终将西施和石头一起绑着,沉入大海。西施不甘屈死,在沉海后,即化作蛤蜊(今叫 “沙蛤” 更适当),吐出丁香小舌,期待人们捕食时,以诉冤情。显然,这时赋蛤蜊光净莹滑的一身,以凄美的故事。

  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有载:“隋帝嗜蛤,所食必兼蛤味,愈数千万矣。”说的是隋炀帝迷恋蛤蜊的情况。隋炀帝的生活奢靡,是出名的,想不到在饮食上,还有这偏爱蛤蜊的嗜好,甚至到了每一顿饭没有蛤蜊,便吃不下去的地步。有趣的是隋炀帝在这样爱吃蛤蜊的过程中,该书也记下他突然终止食蛤的转折,搞怪地说“忽有一蛤,椎击如旧,帝异之,安置几上。乙夜有光及明,肉自脱,中有一佛二菩萨像。帝悲悔,誓不食蛤。”在此,巧借贝类育明珠的形式,用无上寿量 “佛祖” 的化身,戒掉隋炀帝食蛤的偏好。

  历史上的皇帝,由喜食蛤蜊到突然止食,也是无独有偶。北宋的宋仁宗,无可厚非地爱吃时令海鲜。有一次,地方进贡了价格昂贵的海产品——蛤蜊,让御厨挑上二十八枚,做成一道菜,端给皇帝。“每枚一千文钱,一道菜共费二十八千”。宋仁宗知后,直叹“吾不堪也!”于是,拒不再食蛤蜊,顿成美谈。

  大凡天下真正的“第一”者,往往都不会只是统治者、皇权推崇,开明的文人墨客,也总会留下一些真情实感。蛤蜊,在文人眼中,也留有不少佳话。

  现存的文字资料表明,我国食蛤蜊的高峰,在宋朝即已出现。文学家欧阳修,在《初食车螯》一诗中,以36行排律的形式,写下自己在扬州任上与宾客争食蛤蜊的情景。令人读来,甚有浓浓的在场感。其诗如下:

  累累盘中蛤,来自海之涯。

  坐客初未识,食之先叹嗟。

  五代昔乘隔,九州如剖瓜。

  东南限淮海,邈不通夷华。

  于时北州人,食之陋莫加。

  鸡豚为异味,贵贱无等差。

  自从圣人出,天下为一家。

  南产错交广,西珍富乡巴。

  水载每连舳,陆输动盈车。

  溪潜细毛发,海怪雄须牙。

  岂惟贵公侯,闾巷饱鱼虾。

  此蛤今始至,其来何晚邪?

  螯蛾闻二名,久见南人夸。

  瑞灿壳如玉,斑斓点生花。

  含浆不肯吐,得火遽已呀。

  其食唯恐后,争先屡成哗。

  但喜美无厌,岂思来甚遐。

  多谢海上翁,辛苦斫泥沙。

  文豪兼食客的苏东坡,对蛤蜊有判若两人的态度。一表现得极其专注,每有蛤蜊可食时,即会说:“莫谈国事,且食蛤蜊。”后失意黄州,在朋友往来中写有《岐亭五首》诗,藏品第二首为:

  我哀篮中蛤,闭口护残汁。

  又哀网中鱼,开口吐微湿。

  刳肠彼交病,过分我何得。

  相逢未寒温,相劝此最急。

  不见卢怀慎,烝壶似烝鸭。

  坐客皆忍笑,髡然发其幂。

  不见王武子,每食刀几赤。

  琉璃载蒸豚,中有人乳白。

  卢公信寒陋,衰发得满帻。

  武子虽豪华,未死神已泣。

  先生万金璧,护此一蚁缺。

  一年如一梦,百岁真过客。

  君无废此篇,严诗编杜集。

  诗中,一改往昔啖肉若狂的口吻,而成止杀茹素的惜生护命者。面对满篮的蛤蜊,大有一副泪奔的情状,让人顿生怜悯。

  北宋诗人兼书法家黄庭坚,一生坎坷,少年丧父,中年两度丧偶,晚年多次遭贬,也不失他精警上进的形象。但对蛤蜊,他在《戏赠世弼用前韵》的诗中,吟道:

  盗跖人肝常自饱,首阳薇蕨向来饥。

  谁能着意知许事,且为元长食蛤蜊。

  表明的却又是“美食当前,罔顾一切”的态度。同时,使“且食蛤蜊”的成语,得到更加形象地宣泄。

  元代画家、诗人倪瓒,号云林居士,曾以细腻的笔法在《云林堂饮食制度集》中,对蛤蜊的烹饪方法,作了介绍。“用蛤蜊洗净,生擘开,留浆别器中。刮去蛤蜊泥沙,批破,水洗净,留洗水。再用温汤洗,次用细葱丝或橘丝少许拌蛤蜊肉,匀排碗内,以前浆及二次洗水汤澄清去脚,入葱、椒、酒调和,入汁浇供。甚妙。”

  明代,民间的“海错诗”鹊起,其中的《蛤蜊》诗,这样写:

  潮纹如线晕重重,曾受甘圆内史封。

  食可升天真上药,云何不隶玉房供。

  揭示出蛤蜊现代医学研究证实的富有抑制肿瘤生长的抗癌药用价值。

  难怪清朝诗人张焘,在《咏西施舌》的诗中,对蛤蜊大加赞赏:

  灯火楼台一望开,放杯那惜倒金田。

  朝来饱啖西施舌,不负津门鼓棹来。

  近代,最爱蛤蜊的文人,怕得数郁达夫。他著有《饮食男女在福州》一文,赞美蛤蜊:“色白而腴,味脆且鲜……实在是色香味俱佳的神品。”说他自己曾有一回在福州,正赶上蛤蜊旺市的时候,也不管红烧白煮,一次竟吃尽几百个,完成了此生的一次豪举。其次梁实秋,也极爱蛤蜊,在《雅舍谈吃》中,他写下首尝蛤蜊的美好感受:“那是在青岛顺兴楼席上,一大碗清汤上浮着一层尖尖白白的东西,初不知何物,主人曰乃西施舌,含在口中有滑嫩柔软的感觉,尝试一下,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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