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3岁的张某来自四川,23岁的常某来自贵州,他们同在县工业园区某企业上班。今年春节期间,张某和常某两人并没有回老家过年,而是选择了盗窃。此前,张某曾因抢劫盗窃被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他仍不知悔改,趁着春节期间,企业员工放假,仓库没人看管,便鼓动常某一起去仓库盗窃。两人将仓库里价值3万余元的电缆搬到废旧物品收购站变卖,所得赃款14000多元。过了两天后,张某还想带着常某去公司偷两台电脑,心里害怕的常某拒绝了。于是,张某便独自一人溜进公司盗得两台电脑。同时,他也害怕公司同事怀疑自己,便让常某将两台电脑藏起来。
案件告破后,张某和常某相继落网,张某只交代与常某盗窃仓库财物,拒不交代自己在公司盗窃电脑。与此同时,常某落网后万分后悔,他主动揭发自己三姨父张某盗窃电脑的犯罪事实,并将电脑的具体藏匿地点告诉了办案民警。
3月7日上午,民警将常某带到其出租房取回电脑,常某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后悔莫及,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泪俱下地说自己不该听三姨父的话去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