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8240元,同比增长10.2%。从收入来源看,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财产性收入,人均1010元,同比增长15.7%,增量拉动家庭总收入0.8个百分点;经营性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人均分别为2571元、11723元,同比增长14.3%、7.8%,增量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2.0和5.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人均2936元,同比增长14.9%,增量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
而在上半年,我县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势头同样喜人。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7元,同比增长11.9%,占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比重为40.9%,贡献率为44.8%。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也保持了稳定增长,达到3965元,同比增长11.2%,占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比重为50.5%,贡献率为52.1%。增长最快的是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308元,同比增长12.4%,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3.9%。此外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现金收入371元,同比下降2.6%,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