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民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法院判处一副处级干部
  本报讯  (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邵宜鸯)近日,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对一起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系原省水利厅建设处副调研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5.6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据了解,该案件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县人民法院审理,是今年县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个副处级官员案件。

  据县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担任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期间,利用负责全省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及三级项目经理评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台州三家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贿赂十余次,共计15.6万元。

  县人民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5.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民生新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网人网事
   第06版:人文三门
   第07版:专版
   第08版:专版
   第09版:检查之窗
   第10版:综合
   第11版:职务犯罪预防
   第12版:队伍
花桥女孩“阳光”抗癌
县法院判处一副处级干部
80后女孩被忽悠走12万余元
铁路桥下积水三年余
图片新闻
无证驾驶闯禁行 疯狂逃窜酿事故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急救窍门(十七)
房屋出售
双峰茶叶
广告
新三门民生新闻03县法院判处一副处级干部 2013-05-25 2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