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自由职业者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776.00元(2010年全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20元的80%),缴费比例为18%,月缴费额为319.68元,全年3836.16元。相比今年上半年月最低缴费329.40元,下半年,我县城镇自由职业者缴费略有降低。
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及企业单位职工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533.00元(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55元的60%),单位缴费比例为14%,月缴费额为214.62元,全年2575.44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月缴费额为122.64元,全年1471.68元。
事业编制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555元(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55元的100%),单位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额为511.00元,全年6132元;个人缴费比例为4%,月缴费额为102元,全年1224元。
此次调整执行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如有疑问,可咨询0576—8336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