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拘留所,记者看到犯罪嫌疑人张某。年轻的小伙子是满脸的悔恨,对自己所犯的案件供认不讳。据张某介绍,他是宁海人,20岁出头,在我县某酒店打工。他平时沉迷网络,花销很大,每月1000多元工资根本满足不了他的开销,于是动起抢夺的念头。从2009年开始,他利用夜间抢夺单身女性钱包,已在三门和宁海犯案10多起。
“我大多是在晚上12点过后对单身女性进行抢夺,一般都是抢一些手机、钱包之类的东西。现在想起来,真的好后悔。我还这么年轻,竟然为了上网去抢劫。”说完,张某流下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