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门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三门县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继续试行以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党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
大会认为,《中国共产党三门县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地方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代表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有利于促进地方党委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有利于加强对地方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国共产党三门县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并结合实践持续深入探索,不断提高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成效,为建设现代化新港城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