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浦坝港镇人,一直单身一人,与年迈病重的老母亲相依为命。三年前,杨某在山上砍柴时看见路边有四五株罂粟,都已结果成熟,就把几个罂粟果实采摘回家。
去年下半年,杨某在该镇仙岩村发现一块空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听说罂粟能治病,他就问同村人借来这块地,说是准备种一些瓜果蔬菜,村民爽快答应。借来了地,今年年初,杨某在这块空地里开始播种罂粟,至4月份,部分罂粟花开始盛开。同月19日,公安机关发现,并依法铲除其种植的罂粟。
归案后,杨某表示自己种植罂粟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听说罂粟可以缓解病痛,他想种植罂粟采摘后给病重的母亲服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非法种植罂粟11339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