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自2017年实行,为期三年,奖励资金总额5000万元,奖励范围包括高考质量奖励、初中教学质量奖励、小学教学质量奖励、高中教师绩效奖励及优秀教师奖励等。
按规定,高考质量奖励资金400万元左右;初中教学质量奖励资金150万元,其中中考质量奖110万元,七八年级质量奖40万元;小学教学质量奖励资金80万元,其中等级奖63万元,名次递进奖5.2万元,达标奖6.8万元;高中教师绩效奖励考核资金850万元,其中超工作量奖占总量的65%,班级管理奖占总量的7%,学科竞赛奖占总量的5%,期末统考质量奖占总量的11%,学考质量奖占总量的7%,县教育局统筹资金占总量的5%;县优秀教师奖励资金120万元。
那奖励标准如何划定呢?
(一)高考质量奖励
1.指标测算
三门中学当年高考指标为高考一段上线人数的增长率,第二高级中学高考指标为本科上线人数(即第二段指标数)和一本上线人数(即第一段指标数),亭旁高级中学高考指标为专科上线人数(即第三段指标数)和本科上线人数,职业中专高考指标为单考单招专科各类别专业上线人数和本科各类别专业上线人数。
三门中学2018年、2019年一段上线人数的增长率要求达到当年全市一段上线人数平均增长率以上。第二高级中学、亭旁高级中学、职业中专2018年高考各类指标数要求比2017年高考各类上线人数提高10%以上,2019年高考各类指标数比2018年各类指标数提高10%以上。
2.奖金核算
三门中学:被清华北大录取的(不含体艺专业)为15万元/人;被浙江大学等10所名校(或浙大招生普通类一段平行投档最低的专业分数线以上的其他重点高校)录取的为2万元/人;一段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0.66万元/人核算。
当年一段指标数的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增长率以上的,一段指标奖金则全额发放;低于全市平均增长率的取消全部一段奖金;一段指标增长率达到全市第四、第三、第二、第一的,每递进一位,一段人数指标奖增加5%。
第二高级中学:被浙江大学等10所名校录取为10万元/人;一段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2万元/人核算;本科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0.33万元/人核算。
当年本科指标数比上年指标数提高10%以上的,本科指标奖金则全额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至10%(含5%),本科指标奖金则按80%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以内,本科指标奖金则按50%发放;少于或等于上年指标数的,则取消全部的本科指标奖金。
亭旁高级中学:一段上线的为10万元/人;本科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1万元/人核算;专科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0.14万元/人核算。
当年专科指标数比上年指标数提高10%以上的,专科指标奖金则全额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至10%(含5%),专科指标奖金则按80%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以内,专科指标奖金则按50%发放;少于或等于上年指标数的,则取消全部的专科指标奖金。
职业中专:本科各类别专业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1万元/人核算;专科各类别专业上线人数达到规定指标数的,按0.10万元/人核算。
当年专科指标数比上年指标数提高10%以上的,专科指标奖金则全额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至10%(含5%),专科指标奖金则按80%发放;比上年指标数提高5%以内,专科指标奖金则按50%发放;少于或等于上年指标数的,则取消全部的专科指标奖金。
3.其他
(1)被浙江大学等10所名校体艺专业、北京体育大学等7所体艺专业名校录取的,作一段上线人数,三门中学按1万元/人核算,第二高级中学按3万元/人核算;军事、公安等一段录取的也按此标准发奖。其他体艺本科和专科均按折半发奖。
(2)空军招飞录取的,作一段上线人数,三门中学按2万元/人核算,第二高级中学按5万元/人核算,亭旁高级中学、职业中专均按10万元/人核算。
(3)以上奖励中如有重复的仅按最高标准发放。
(二)初中教学质量奖励
全县年度初中教学质量奖励资金总额150万元,其中中考质量奖金额为110万元,七八年级质量奖金额为40万元。具体根据《三门县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奖励办法》执行。
(三)小学教学质量奖励
全县年度小学教学质量奖励资金包括等级奖、名次递进奖和教研奖。具体根据《三门县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奖励办法》执行。
(四)高中教师绩效奖励考核
高中教师绩效奖励考核资金主要针对提升我县高中质量的过程进行考核奖励,根据我县3所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的办学规模、师资情况以及承担的高考质量任务指标,确定相应奖金,三门中学占总量的40%,第二高级中学占总量的32%,亭旁高级中学占总量的15%,职业中专占8%,县教育局统筹资金占总量的5%。资金范围为超工作量奖、班级管理奖、学科竞赛奖、期末统考质量奖、学考质量奖等。具体根据《三门县普通高中绩效奖励考核办法》执行。
(五)三门县优秀教师奖励
建立以教学业绩、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为考核指标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考核办法,50%资金用于培养和考核,50%资金用于奖励。奖励对象和范围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功勋教师、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县级以上教坛新秀、市教学大比武获得者。每学年对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的按实予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