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职务犯罪预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水利局原总工程师罗某某被我院提起公诉
  2013年4月26日,三门县水利局原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罗某某,因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我院提起公诉。

  199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先后在县标准海塘工程指挥部、县海塘管理总站及县水利管理总站等部门工作,并先后担任海塘管理总站、水利管理总站站长职务。经检察机关侦查,1998年以来,罗某某在负责海塘、水库、河道等工程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以“干股”分红及直接收受等方式,多次收受多个工程承包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84000元。

  此外,2012年,罗某某作为水利行业的评标专家,在参与象山某围涂造地工程招投标工作期间,为相关企业的顺利中标提供关照,并收受好处费30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罗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三门县标准海塘工程指挥部及三门县水利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累计284000元,涉嫌受贿罪;罗某某利用水利行业评标专家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0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另据查,罗某某自首成立,归案后退出赃款,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民生新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网人网事
   第06版:人文三门
   第07版:专版
   第08版:专版
   第09版:检查之窗
   第10版:综合
   第11版:职务犯罪预防
   第12版:队伍
县水利局原总工程师罗某某被我院提起公诉
贿赂式考察
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
白居易怒打行贿人
从严惩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新三门职务犯罪预防11县水利局原总工程师罗某某被我院提起公诉 2013-05-25 2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