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采取“因户制宜”的方式,坚持“能修则修、宜建则建、可置换则置换”的原则,将农房救助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乡镇规划员还定期走访救助户,了解救助户农房建造具体实施进度,并根据走访情况做好“一户一档”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工作,确保农房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据悉,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分为新建、置换、修缮等方式,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为每人40平方米,新建、修缮、置换住房的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为每户10000元、5000元、5000元。
县住建局村镇科科长周瑞飞表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农户均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具体审核、审批程序为:农户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