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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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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防火于“未燃”
  本报讯 (记者 李佳宁 特约 记者 林利军)清明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近日,县公安局主动出击,各派出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做到防火于未“燃”。

  在沙柳街道,为做好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沙柳派出所的民警深入辖区各个高山村,向村民挨家挨户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倡导村民文明祭扫,提升大家的安全意识。

  “ 因为这些老人,平时防范意识比较薄弱,而且信息渠道比较少,我们到这边宣传后,能加强他们的防范意识。”沙柳派出所民警娄宏说。

  据悉,连日来,县公安局采取各所联动的方式,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群、悬挂警示牌、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相关安全知识。特别是对边远偏僻交通不便的高山村进行重点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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