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真相。如有符合援建条件的农村生活困难党员未列入援助对象名单的,也可一并反映、提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起到2019年4月19日止,共7天。
联系单位: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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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2日